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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地点:山西省孝义市经济开发区(梧桐镇南姚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处理工业园区内生产废水40000m3/d(一期处理能力为20000m3/d)。
(5)占地面积:193.5亩。
(4)投资:项目总投资4.73亿元人民币。
二、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水解酸化车间、污泥堆存车间产生臭气治理措施:各产废气的车间为全封闭车间,除臭采用等离子除臭工艺。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污染源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全部回流到生化处理工段处理,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废水处理站、设车间冲洗水及跑冒滴漏废液等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设施,并加大处理站的缓存量来杜绝生产废水外排,从而减小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
(4)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和区域声环境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废活性炭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活垃圾送往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围植被,将项目占地对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尽量减少干扰和破坏,及时开展对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并采取厂区绿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不退化。
(7)环境风险:做好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科学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输送、贮存、转运、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和非正常排放的发生;设置围堰和足够容积的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废水、污染消防水和初期雨水不排入外环境;设置有毒有害物质自动检测、报警装置;事故废水在事故池暂存后,分期分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时的,施工影响将随施工完成而消失;同时施工期建设单位拟采取使用清洁燃料、减少临时占地、设置隔振沟等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2、运行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小时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各污染物在各现状监测点处的小时浓度排放结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和事故状态下,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水收集经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会对厂区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置完善的监测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发现和防范这种影响,使影响程度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4)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泵等。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在项目区厂界周围尽可能地种植绿化。项目建设后,其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一般固废遵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处置,各种固体废物在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占用土地将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土地生产力下降、水土流失加重,使得评价区内耕地、林地、草地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并对周围景观也将产生一定影响。固废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的扬尘量微小,对周边植被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通过对项目所建设施的分析,风险污染事故的类型主要反映在自然或人为管理失误,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进而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投入运营期间,在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各生产装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符合国家、山西省、孝义市的各级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的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建设项目技术水平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项目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原材料利用率较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对各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总体上看该项目工艺选择合理,在确保全厂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实施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节能降耗、防止环境风险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如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3)公众认为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4)公众认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是否可行;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建议和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山西省孝义市经济开发区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山西省孝义市经济开发区(梧桐镇南姚村)
(3)建设单位联系人:武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18635873666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3)通讯地址: 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座12层
(4)联系人:郭工
(5)联系方式:电话:0351-3961932 Email: 2707256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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